截至2025年1月14日收盘,鸣志电器(603728)报收于59.51元,上涨10.0%,涨停,换手率6.73%,成交量28.21万手,成交额16.19亿元。
鸣志电器2025年1月14日涨停收盘,收盘价59.51元。该股于13点19分涨停,2次打开涨停,截止收盘封单资金为5925.23万元,占其流通市值0.24%。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11亿元,占总成交额13.05%;游资资金净流出1.52亿元,占总成交额9.41%;散户资金净流出5890.44万元,占总成交额3.64%。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常建鸣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2月7日14点30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盘阳路59弄7幢16号。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7日9:15-15:00。会议审议一项议案: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22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至2月6日,登记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鸣嘉路168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登记邮箱为dm@moons.com.cn。法人股东需提供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自然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需提前24小时交至会议登记地点。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由上海市闵行区闵北工业区鸣嘉路168号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闵北路88弄1-30号109幢1层7101室。根据上述变动,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五条进行修订,原条款“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闵北工业区鸣嘉路168号。邮政编码:201107。”修订为“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闵北路88弄1-30号109幢1层7101室。邮政编码:201107。”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修改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修改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结果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具体事宜。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境内商业银行等高信用评级的外汇机构开展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开展境外衍生品交易。交易金额为期限内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47,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交易目的为防范并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交易对象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商业银行等高信用评级的外汇机构。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风险分析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风险。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采取多项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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