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邮储银行(601658)作为原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4)甘1122民初2119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陇西县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贾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某公司借款本金1517.42元,截止2024年2月29日的利息714.47元,本息合计2231.89元,并按年利率10.5%支付自2024年3月1日起至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相应利息; 二、被告贾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某公司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代理费2000元;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中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贾某某
- 判决日期:2024年9月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