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收盘,弘信电子(300657)报收于22.66元,下跌6.25%,换手率7.16%,成交量32.68万手,成交额7.58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883.12万元,占总成交额13.03%;游资资金净流入2565.3万元,占总成交额3.38%;散户资金净流入7317.82万元,占总成交额9.65%。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会议由董事长李强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此次补充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业绩,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备查文件包括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及关于公司收购北京安联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一的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自愿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与标准统一,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定。
制度规定,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误导投资者。自愿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避免选择性披露和市场操纵行为。公司应在签订战略协议、新产品研发取得进展、获得重要资格认定等情况下进行自愿信息披露。对于未按计划进展或已披露信息发生变化且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应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保证信息披露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自愿信息披露事项,确保及时、合法、真实和完整的披露。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提供所需信息。相关文件和资料由证券事务部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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