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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股市必读:信德新材(301349)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78.42万元,占总成交额14.99%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2-30 05: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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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27日收盘,信德新材(301349)报收于31.16元,下跌1.55%,换手率2.91%,成交量1.23万手,成交额3857.93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信德新材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78.42万元,占总成交额14.99%。
  • 公司公告:信德新材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管理办法,并将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78.42万元,占总成交额14.99%;游资资金净流入287.82万元,占总成交额7.46%;散户资金净流入290.6万元,占总成交额7.53%。

公司公告汇总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拟采取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形式,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董事王伟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董事王伟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签署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相关制度的议案》,包括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均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激励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办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确保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名单人员具备相关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公司将于2025年1月20日下午14: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马咀路58号会议室。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相关制度的议案(包括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14日。股东可通过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参与,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9:15-15:00。

  •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 独立董事陈晶女士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征集内容包括: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征集人投票意向:征集人陈晶女士在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中对上述议案均投了同意票,认为实施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治理和持续发展。
  • 征集方案:

    • 征集对象:截至2025年1月14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 征集期限: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17日。
    • 征集方式:通过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发布公告进行征集。
    • 征集程序:股东需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提交相关文件,具体步骤详见公告。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涵盖货币资金、股权、实物或无形资产等形式的投资。关键风险控制包括职责分工、审批程序、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投资合同的签订、投资收益确认、投资权益证书管理、投资处置等。公司设立岗位责任制,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分为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三个层级,具体标准涉及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和利润等多个指标。公司还建立了投资可行性研究、评估与决策控制机制,以及投资执行和处置控制机制,确保投资活动合法、科学、合理。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技术(业务)骨干。考核办法适用于参与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分别为2025年、2026年和2027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具体目标为2025年不低于20.00%或15.00%,2026年不低于44.00%或32.25%,2027年不低于72.80%或52.10%。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分为A、B、C、D、E五个等级,对应的归属系数分别为100%、80%、50%、0。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 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公司应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须集中存放于专户,不得用于非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应与招股说明书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募集资金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透明度。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共计78人。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06.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04%。首次授予84.80万股,预留21.20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15.73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60个月,分三次归属,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3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00%、44.00%和72.80%。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6.00万股,约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04%。首次授予84.80万股,预留21.20万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共计78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5.73元/股。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归属安排分为三个归属期,分别在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后开始。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00%、44.00%和72.80%。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自查表显示,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内部控制也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公司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也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10年,激励名单已由监事会核实,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不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公司已详细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各项内容,包括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权益数量及比例、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锁定期安排等。公司监事会已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意见,公司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06.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04%。首次授予84.80万股,预留21.20万股。授予价格为15.73元/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共计78人。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归属安排分三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别在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后归属40%、30%和3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00%、44.00%和72.80%。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将影响归属比例。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王伟(中国),董事、副总经理,获授3.0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2.83%,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2%。
    • 王晓丽(中国),副总经理,获授3.0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2.83%,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3%。
    • 李婷(中国),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获授12.0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11.32%,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2%。
    • 核心技术人员
    • 刘国库(中国),核心技术人员,获授3.0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2.83%,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3%。
    • 丛国强(中国),核心技术人员,获授3.0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2.83%,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3%。
    • 技术(业务)骨干(73人),获授60.8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57.36%,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0%。
    • 预留部分:21.2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20.0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1%。
  • 合计:106.0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100.0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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