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5日收盘,大秦铁路(601006)报收于6.92元,上涨0.87%,换手率0.83%,成交量152.26万手,成交额10.45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大秦铁路主力资金净流出1.59亿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22亿元。
- 公司公告:大秦铁路决定提前赎回“大秦转债”,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 国泰君安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认为大秦铁路提前赎回“大秦转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9亿元,占总成交额15.18%;游资资金净流入3616.69万元,占总成交额3.46%;散户资金净流入1.22亿元,占总成交额11.72%。
公司公告汇总
- 大秦铁路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大秦转债”的议案,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授权管理层或管理层指定的人员负责后续“大秦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表决情况: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 大秦铁路关于提前赎回“大秦转债”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24日,在连续十六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71元/股的120%,即6.86元/股。按照《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大秦转债”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本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大秦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大秦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5.71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大秦转债”的核查意见
- “大秦转债”发行及上市概况: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3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200,000.00万元。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大秦转债”,债券代码“113044”。初始转股价格为7.66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转股价格调整为5.71元/股。
- “大秦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20%(含12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赎回。赎回条款触发情况:公司股票自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24日期间,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71元/股的120%(即6.86元/股),已触发提前赎回条款。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监高持有变动情况:在本次“大秦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监高均不存在交易“大秦转债”的情况。
- “大秦转债”本次提前赎回审议情况:2024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大秦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大秦转债”全部赎回。
-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认为,大秦铁路本次行使“大秦转债”提前赎回权,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大秦铁路本次提前赎回“大秦转债”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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