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19日收盘,*ST汉马(600375)报收于6.04元,上涨1.34%,换手率1.31%,成交量8.57万手,成交额5125.53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ST汉马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6.61万元,占总成交额0.91%;游资资金净流入627.46万元,占总成交额12.24%。
- 公司公告: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以现有总股本654,314,844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4.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948,756,523股,转增完成后总股本增至1,603,071,367股。
- 公司公告: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乌鲁木齐维轩众辰、付新美需支付公司货款12,787,448.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 公司公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具有合理性。
交易信息汇总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6.61万元,占总成交额0.91%;
- 游资资金净流入627.46万元,占总成交额12.24%;
- 散户资金净流出580.85万元,占总成交额11.33%。
公司公告汇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以现有总股本654,314,844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4.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948,756,523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654,314,844股增至1,603,071,367股。
-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汉马科技重整计划的重要组成内容,与一般情形下的上市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存在明显差异。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4.3.2条的规定,调整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
-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2月26日,转增股份上市日为2024年12月26日。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已裁定。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 涉及诉讼事项金额:公司起诉乌鲁木齐维轩众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乌鲁木齐维轩众辰、付新美需支付公司货款12,787,448.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24年1月24日起,以12,787,448.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175%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9,262.6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乌鲁木齐维轩众辰、付新美负担。
- 二审裁定:本案按乌鲁木齐维轩众辰、付新美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 对除权参考价格的公式进行调整的合规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4.3.2条的规定,汉马科技本次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需结合其重整计划实际情况对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符合相关规则要求。
- 对除权参考价格的公式进行调整的内容:
-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转增股份抵偿公司及协调审理企业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前总股本+抵偿公司及协调审理企业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
- 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5.51元/股,公司股票按照前述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5.51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 对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的合理性:
-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汉马科技重整方案的重要组成内容,与一般情形下的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存在明显差异。
-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主要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以及清偿债务,公司在总股本扩大的同时,预计债务规模明显减少,所有者权益明显增加。
- 本次重整完成后,汉马科技的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净资产实力得到增强。因此,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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