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12月19日股市必读:春光科技(603657)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72.34万元,占总成交额10.74%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2-20 04:42:5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2024年12月19日收盘,春光科技(603657)报收于15.16元,下跌3.07%,换手率3.51%,成交量4.74万手,成交额7194.53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春光科技主力资金净流出772.34万元,占总成交额10.74%。
  • 公司公告:春光科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12月30日召开,主要审议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72.34万元,占总成交额10.74%;游资资金净流入474.84万元,占总成交额6.6%;散户资金净流入297.5万元,占总成交额4.14%。

公司公告汇总

  • 春光科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会议召集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会议召开时间
    •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0日15:00
    •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9:15-15:00
  •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磐开发区花台路1399号公司会议室
  •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正明先生
  • 会议审议事项
    •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加工:金华市新氧铝业有限公司 1,500.00万元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浙江菲卡亚科技有限公司 6,500.00万元,苏州尚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500.00万元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加工、销售商品:浙江菲卡亚科技有限公司 600.00万元
    •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金华市新氧铝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景远,注册资本5,073.7442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汪高村,与本公司同受浙江春光控股有限公司控制。
      • 浙江菲卡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崔加娴,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斜桥镇新合路8号4号楼3楼,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凯、陈弘旋合计持有该公司55%股权。
      • 苏州尚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秦,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友谊工业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凯配偶刘秦持有该公司90%股权。
    •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 金华市新氧铝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生产的吸尘器铝管产品提供表面氧化处理。
      • 公司根据不同客户及业务要求,向浙江菲卡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注塑件、铝管等原材料并向其采购或委托加工滚布毛刷等产品组件。
      •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向苏州尚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电路板电子元器件或委托加工。
      •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为基础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期结算。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供应链体系和提升对客户的快速响应能力。
      •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 审议情况: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春光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