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19日收盘,亚华电子(301337)报收于32.53元,下跌0.21%,换手率7.45%,成交量2.89万手,成交额9358.89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亚华电子主力资金净流出1019.69万元,占总成交额10.9%。
- 公司公告:亚华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提名向晖女士等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毅新女士等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 公司公告:亚华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提名孟萌先生、荆凯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公司公告:亚华电子将于2025年1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
- 公司公告:亚华电子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通过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 公司公告:亚华电子2024年第一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新蕾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 公司公告:亚华电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确认罗治洪、赵毅新、吴忠堂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公告:亚华电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确认罗治洪、赵毅新、吴忠堂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公告:亚华电子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以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19.69万元,占总成交额10.9%;游资资金净流出470.24万元,占总成交额5.02%;散户资金净流入1489.93万元,占总成交额15.92%。
公司公告汇总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召开: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 审议通过议案: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向晖女士、耿斌先生、宋庆先生、张国华先生、刘淑新先生、唐泽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赵毅新女士、吴忠堂先生、罗治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月3日14: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召开: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 审议通过议案: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孟萌先生、荆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 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3日14:00(现场会议),2025年1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2025年1月3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30日
- 出席对象: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现场会议地点: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9509号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会议审议事项: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向晖女士、耿斌先生、宋庆先生、张国华先生、刘淑新先生、唐泽远先生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毅新女士、吴忠堂先生、罗治洪先生
-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孟萌先生、荆凯先生
-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新蕾女士
- 其他说明:
-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耿玉泉先生、孙成立先生、周磊先生、宋可鑫先生离任,其中耿玉泉先生、孙成立先生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周磊先生、宋可鑫先生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 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宋庆先生转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继续在公司任职。
-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张连科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巩家雨女士离任,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向晖女士、耿斌先生、宋庆先生、张国华先生、刘淑新先生、唐泽远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 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毅新女士、吴忠堂先生、罗治洪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选举结果:李新蕾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罗治洪:提名人认为罗治洪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 吴忠堂:提名人认为吴忠堂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 赵毅新:提名人认为赵毅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罗治洪:声明人罗治洪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 吴忠堂:声明人吴忠堂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 赵毅新:声明人赵毅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 第一章 总则:
-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以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 舆情工作组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 舆情信息的分类: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
- 处理原则: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系统运作、化险为夷。
- 报告流程: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 一般舆情的处置:由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
- 第四章 责任追究:
-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
-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第五章 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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