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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股市必读:元力股份(300174)披露最新机构调研信息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2-16 0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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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13日收盘,元力股份(300174)报收于16.62元,下跌3.09%,换手率1.86%,成交量6.79万手,成交额1.1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元力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出1130.8万元,占总成交额9.94%。
  • 机构调研:公司计划通过募投项目及“年产 32 万吨固体水玻璃项目”扩大产能。
  • 公司公告:元力股份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30.8万元,占总成交额9.94%;游资资金净流入234.43万元,占总成交额2.06%;散户资金净流入896.38万元,占总成交额7.88%。

机构调研要点

  1.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将立足活性炭产业链,打通环保应用,向健康医药、环境能源、新材料等高端产品拓展,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深化炭、硅材料的开发与应用工作。以建设循环产业园引领绿色发展,延链、强链,完善公司产业链条,践行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模式。通过对现有业务进行巩固升级和战略延伸,逐步将公司从产品供应商打造成综合解决服务商的综合性、创新型高科技企业。
  2. 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公司是国内木质活性炭行业领军企业,在多年的竞争中形成明显的技术、管理、品牌等优势;同时,公司积极发展硅化工产业,业务稳步协调发展。公司利用创新性技术,实现热能与物料的循环与综合利用,推进林产化工循环产业园的建设,将活性炭、硅酸钠、硅胶的生产有机结合,产业链协同效应日益明显,为公司持续提供低成本、高质量的产品参与市场竞争。
  3. 公司技术优势:公司长期坚持“技术创新”战略,系统开发并掌握了活性炭生产工艺、生产装备、新产品开发等一系列关键技术,做到自主可控。
  4. 公司产能扩大计划:公司活性炭、硅酸钠、硅胶的产能利用率、产销率保持在高位,目前正在通过实施的募投项目及“年产 32 万吨固体水玻璃项目”等,持续稳步扩大公司生产能力。并且随着公司产品应用领域的扩展,新应用产品的开发推进,市场若提出更大需求时,会适时考虑新的产能扩大方案。
  5. 公司活性炭业务市场开拓计划:公司将继续巩固和加强在活性炭行业的市场优势地位,根据市场变化采取灵活的销售策略,进一步扩大传统领域的市场份额,提升市场影响力及产品议价能力;同时扩大颗粒炭、椰壳炭等产销规模,加强高端品类活性炭的市场开发工作,利用展会、主动召集、召开论坛、研讨会等方式,提升行业新形象;聚合销售、应用、工程等公司力量,着力提升“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强化营销精细管理工作,根据产品特性、客户情况等因素采取差异化服务方针,提高客户黏性。通过多措并举,促进各品类活性炭销量稳步增长。
  6. 公司新能源碳材料业务开展情况:公司新能源碳材料开发工作进展顺利,硬碳、多孔碳均已实现量产,并受到了下游知名厂商的青睐。后续公司将紧密链接下游重点客户,紧跟市场动态,力争加速形成公司发展的新增长极。
  7. 公司《事业合伙人中长期持股计划》实施情况:公司希望通过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实施,赋予与公司有共同价值观、愿意与公司共创、共担和共享的同事持股的长期激励,有效激励管理骨干及核心技术人才的创业拼搏精神,有效推动与促进公司“经理人”向“合伙人”身份的转变;将核心人才与公司深度绑定,保证人才队伍的稳定性,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实现员工、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多赢。根据公司《事业合伙人中长期持股计划》实施安排,2024 年-2033 年每一年度实施一期,各期滚动设立、相互独立。其中《事业合伙人中长期持股计划》项下第一期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合计265 人。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

  • 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96.94万元(未经审计)。
  •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所持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36,030,975.9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调整后的分配总额。
  • 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等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 履行的审批程序
  • 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符合实际,体现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没有超出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没有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关于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分红方案符合实际,体现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没有超出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没有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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