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12月10日股市必读:众泰汽车(000980)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810.86万元,占总成交额7.08%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2-11 01:21:2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2024年12月10日收盘,众泰汽车(000980)报收于2.89元,下跌2.69%,换手率7.59%,成交量371.14万手,成交额11.0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众泰汽车主力资金净流出7810.86万元,占总成交额7.08%。
  • 公司公告:江苏深商与国民数字、众富同人签订新的《一致行动协议》,江苏深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交易信息汇总

众泰汽车2024-12-10交易信息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7810.86万元,占总成交额7.08%;- 游资资金净流出543.55万元,占总成交额0.49%;- 散户资金净流入8354.41万元,占总成交额7.57%。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部分股东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证券代码:000980
  •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 公告编号:2024-047

重要内容提示

  1.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深商”)与深圳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万驰”)、吉林众富同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富同人”)、深圳市国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数字”)、深圳市力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力驰”)、金贞淑、叶长青之间的《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前次一致行动协议》”)于2024年12月5日已到期。
  2.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深商的通知,江苏深商与国民数字、众富同人已签订《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本次一致行动协议》”)。深圳万驰、深圳力驰、金贞淑及叶长青未签订《本次一致行动协议》。
  3. 《前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及部分股东签订《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后,不涉及相关股东各自持股数量及比例的增减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的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江苏深商。目前公司仍无实际控制人。

前次一致行动关系的形成和履行情况

  • 2021年12月5日,江苏深商与深圳万驰、众富同人、国民数字、深圳力驰、金贞淑、叶长青作为公司的重整投资人,签订了《前次一致行动协议》,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生效之日起满36个月或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 重整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江苏深商。
  • 在一致行动有效期内,上述各方在管理和决策中始终保持一致意见,在约定的一致行动事项上,均充分遵守了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有关承诺,各方未发生违反《前次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前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权益变动情况

  • 《前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前,江苏深商、深圳万驰、众富同人、国民数字、深圳力驰、金贞淑、叶长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27,671,28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35%。
  • 《前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江苏深商、深圳万驰、众富同人、国民数字、深圳力驰、金贞淑、叶长青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保持不变,各方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签订《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后权益变动情况

  • 2024年12月5日,江苏深商、国民数字、众富同人签订《本次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生效之日起满36个月或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 协议各方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15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6%。

签订《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1. 江苏深商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15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且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江苏深商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2. 江苏深商的控股股东为深圳深商鹏程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程实业”,持股比例为67%)。
  3. 鹏程实业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深商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商时代”,持股比例为90%)。
  4. 深商时代的控股股东为深圳深商极越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商极越”)(持股比例为90%)。
  5. 深商极越的股东分别为深圳信华方安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2%)、深圳顺宏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8%)、深圳旭力通达商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8%)、深圳市阿拉神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2%)。

《前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部分股东签订《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 上述《前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部分股东签订的《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稳健的持续经营能力。

备查文件

  1. 《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前次一致行动协议)
  2. 《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本次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9日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众泰汽车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