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5日收盘,中国卫通(601698)报收于22.6元,上涨2.17%,换手率1.57%,成交量66.25万手,成交额14.89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中国卫通主力资金净流入1.97亿元,占总成交额13.23%。
- 公告:中国卫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公告:中国卫通将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97亿元,占总成交额13.23%;游资资金净流入159.6万元,占总成交额0.11%;散户资金净流出1.99亿元,占总成交额13.34%。
公司公告汇总
中国卫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时间:2024年12月5日
- 出席情况:应出席的董事九名,实际出席的董事九名
- 主持人:董事长孙京
- 合规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审议通过议案:
- 《中国卫通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中国卫通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中国卫通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 会议时间:2024年12月4日
- 出席情况:应出席的独立董事三名,实际出席的独立董事三名
- 主持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李明高
- 合规性: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 审议通过议案:
- 《中国卫通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独立董事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进行核查,认为其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能力。
-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独立董事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中国卫通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时间:2024年12月5日
- 出席情况:应出席的监事五名,实际出席的监事五名
- 主持人:监事会主席王文涛
- 合规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 审议通过议案:
- 《中国卫通关于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编号:2024-047号)
-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卫通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3日
-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 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5点30分
-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5号中国卫星通信大厦21层报告厅
-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3日
-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 会议审议事项:
- 《中国卫通关于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特别决议议案:无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中国卫通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中国卫通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 中兴华所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等情况,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相关文件精神,公司拟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变更。
- 公司已就本事项与中兴华所进行了沟通,中兴华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 机构信息:
- 立信所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
- 截至2023年末,立信所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 立信所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 2023年度,立信所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8.32亿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7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 投资者保护能力:
- 截至2023年末,立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 立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 项目成员信息:
-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军书,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萌萌,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天平,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 审计收费:
- 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为人民币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合计人民币105万元,2024年度的审计收费与2023年度保持一致。
-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 公司自2019年开始聘请中兴华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服务期已满5年,2023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 中兴华所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等情况,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相关文件精神,公司拟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变更。
- 公司履行了选聘程序,拟聘任立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 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时,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
-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中国卫通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经独立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 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进行核查,认为其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能力。
-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卫通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立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对其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已充分了解,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也具备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状况及足够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董事会审议情况:
- 2024年12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中国卫通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监事会审议情况:
- 2024年12月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中国卫通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生效日期:
-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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