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11日收盘,ST浩源(002700)报收于11.52元,上涨5.01%,换手率1.31%,成交量4.39万手,成交额5060.74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ST浩源主力资金净流出209.43万元,占总成交额4.14%。
- 公司公告:ST浩源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偏离13.4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公告: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清偿完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专项审计说明。
交易信息汇总
ST浩源2024-11-11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9.43万元,占总成交额4.14%;游资资金净流入206.67万元,占总成交额4.08%;散户资金净流入2.76万元,占总成交额0.05%。
公司公告汇总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劵代码:002700 证劵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4-098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浩源,证券代码:002700)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偏离13.4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 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 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问询确认,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已经披露了有关商谈、协议等应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 2022年7月15日,公司收到新疆阿克苏地区公安局的立案告知:公司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一案,符合立案条件,现已立案侦查。上述违规披露重要信息事项与公司2020年被新疆证监局立案调查系同一事项。(详见公告:2022-046),2023年2月,该案件由阿克苏地区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到阿克苏地区检察分院。
- 公司2024年10月30日披露了《2024年三季度报告》等相关公告,请投资者查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 2024年7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权益变动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李猛龙先生。
-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0号),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513,382,500.00元(不含利息),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59%。新疆证监局责令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六个月内完成整改,解决资金占用问题。2024年11月8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清偿完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专项审计说明,公司已按《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0号)的要求完成资金占用问题的整改。详见公司《关于资金占用整改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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