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11日收盘,京源环保(688096)报收于9.53元,上涨2.8%,换手率1.63%,成交量2.49万手,成交额2354.27万元。
京源环保2024-11-11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315.28万元,占总成交额13.39%;- 游资资金净流出396.63万元,占总成交额16.85%;- 散户资金净流入81.36万元,占总成交额3.46%。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就公司与赛鼎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向神木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并于近日收到法院《传票》(案号:(2024)陕 0881民初 6794号)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被告:赛鼎工程有限公司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赛鼎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1年 1月 26日签订《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热解启动工程污水预处理装置 PC分包合同》(编号:SD2-SS-2021-022,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原告分包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污水预处理厂项目工程,合同签约金额为34,182,000元。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该工程已经竣工验收,竣工资料也移交给被告。因施工期间新冠疫情、建设方政策性停工等多种因素导致成本增加,原告最终报审总金额为合同金额 34,182,000元,增补金额 7,666,339.5元,签证1,003,587.2元,合计 42,851,926.7元。截至起诉之日,被告合计共支付工程款24,558,375.1元,剩余 18,293,551. 6元未支付。因原告多次催要被告给付剩余工程款未果,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
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赛鼎工程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26.04万元。若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收回,将对公司损益产生积极影响;若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未能收回,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继续计提坏账准备,可能对公司损益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增补及签证金额 8,669,926.7元因未签订相关协议而未实现营收,因此尚未形成应收账款。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本次诉讼系公司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该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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