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亚厦股份(002375)作为原告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3)吉01民终5026号
- 标题: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维持吉林省长春新区人民法院(2023)吉0193民初26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吉林省长春新区人民法院(2023)吉0193民初26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 三、吉林省某坤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浙江某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5552627.52元及利息(利息以5442178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3年2月2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四、驳回浙江某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和其他上诉请求; 五、驳回吉林省某坤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
- 当事人信息:
- 上诉人(原审原告):浙江某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上诉人(原审被告):吉林省某坤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判决日期:2023年12月12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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