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10月30日股市必读:汇通能源(600605)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93.02万元,占总成交额7.57%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0-31 08:15:0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2024年10月30日收盘,汇通能源(600605)报收于34.88元,上涨2.92%,换手率2.43%,成交量5.0万手,成交额1.7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通能源主力资金净流入1293.02万元,占总成交额7.57%。
  • 公司公告:汇通能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汇通能源2024-10-30信息汇总交易信息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1293.02万元,占总成交额7.57%;- 游资资金净流出689.71万元,占总成交额4.04%;- 散户资金净流出603.31万元,占总成交额3.53%。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会议召集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十次会议决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于2024年10月15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14:30在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373号209室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路向前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 出席人员资格: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5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2,434,3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8096%。其中,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9,657,5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4635%;网络投票股东110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776,8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462%。中小投资者1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776,9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46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 表决程序与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317,306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9%;反对55,91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9%;弃权3,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2%。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717,166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60%;反对55,91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36%;弃权3,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4%。
  • 结论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373号209室会议室
  • 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15人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2,434,398股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4.80%
  • 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路向前先生主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 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 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 董事会秘书:王勇先生出席会议,公司所有高管均出席了会议
  • 议案审议情况
  •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审议结果:通过
  • 表决情况
    • A股:同意14,317,306股,占99.5839%;反对55,917股,占0.3889%;弃权3,900股,占0.0272%
  •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表决情况:同意2,717,166股,占97.8460%;反对55,917股,占2.0136%;弃权3,900股,占0.1404%
  •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 律师见证情况
  •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 律师:罗瑶律师、张大为律师
  •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汇通能源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