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宁波银行(002142)作为原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调解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4)湘1021民初4051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调解书
- 审理法院:桂阳县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张某某自愿于2024年10月30日前偿还原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94,000元,利息34,585.26元,合计228,585.26元,2024年7月1日之后发生的利息(含罚息)以欠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3.40%另计至借款全部清偿之日止; 二、原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件受理费4,728.78元,减半收取2,364.39元,被告张某某自愿承担。
- 当事人信息:
- 判决日期:2024年9月12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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