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ST超华(002288)作为被告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3)鲁0117民初1798号
- 标题:票据追索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 案由:票据追索权纠纷
- 裁判结果:一、广东某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某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某某商贸有限公司、济南某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支付山东某某重工有限公司汇票金额200万元及利息(以5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3年10月12日起计算至清偿日止;以10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3年10月18日起计算至清偿日止;以5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3年10月19日起计算至清偿日止); 二、广东某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某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某某商贸有限公司、济南某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山东某某重工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保险服务费1320元。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山东某某重工有限公司
- 被告:广东某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济南某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被告:深圳某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被告:郑州某某商贸有限公司
- 判决日期:2023年12月23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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