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常熟银行(601128)作为原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4)苏0581民初4127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王某、邹某共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编号为常商银虞山按揭个购房借字2015第0×××8号《个人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994083.59元、支付计算至2024年1月4日的利息(含罚息、复利)35445.49元,支付计算至2024年1月5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上述《个人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罚息、复利。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王某
- 被告:邹某
- 判决日期:2024年5月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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