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三只松鼠(300783)作为原告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3)皖0291民初1843号
- 标题:不正当竞争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案由:不正当竞争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莆田某某屋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对原告三只某某股份有限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即停止在商品标题中使用“三只小松鼠”文字; 二、被告莆田某某屋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三只某某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0000元、合理费用6000元,共计26000元; 三、驳回原告三只某某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三只某某股份有限公司(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莆田某某屋贸易有限公司
- 判决日期:2023年9月1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