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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退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来源:证星监管公告追踪 2024-07-10 19: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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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7月9日新海退公开信息显示,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戴巍、徐磊、张亦斌、奚方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4号)查明的事实,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退)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新海退通过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虚增销售收入、利润。其中,新海退2014年度至2018年度及2019年上半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2,498.72万元、90,775.75万元、118,825.69万元、87,597.61万元、42,029.40万元、12,422.7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70%、52.11%、62.52%、54.59%、54.84%、46.14%;2014年度至2019年度及2019年上半年分别虚增利润总额4,698.89万元、15,326.76万元、14,926.95万元、8,082.75万元、7,195.31万元、3,911.88万元、2,132.76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28.70%、82.29%、203.33%、50.52%、13.33%、38.11%、17.38%。二是新海退会计差错更正处理错误、审计调整错误、确认预计负债不完整,虚增2019年度利润总额2,583.22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5.17%。上述行为导致新海退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处罚决定如下:

对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张亦斌给予公开认定十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对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戴巍,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徐磊给予公开认定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上述人员,自本所作出决定之日起,在认定期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二、对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三、对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张亦斌,时任财务总监戴巍、奚方,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徐磊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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