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邮储银行(601658)作为原告的《信用卡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4)皖0705民初678号
- 标题:信用卡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 案由:信用卡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朋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欠款本金30761.48元、利息2218.74元,并支付自2023年11月2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本金30761.48元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 二、被告朋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1500元; 三、驳回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当事人信息:
- 判决日期:2024年4月26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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