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5月21日中潜退公开信息显示,中潜股份有限公司,陈春国、许伯宁、张顺、周倩、冯小燕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处罚。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原文如下:“2020年上半年,中潜股份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张顺安排他人通过虚构中潜股份与东台市银鲨船舶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台银鲨)、东莞市欧拓运动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欧拓)、海南潜力潜水服务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潜力)、深圳易如潜水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易如)、东莞市安诚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安诚)等5家公司的销售业务,分别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虚增或虚减利润,导致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通过上述方式,中潜股份虚增营业收入26,808,357.58元,占公司披露202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的25.48%,占2020年全年营业收入的16.07%;虚增营业成本26,704,423.04元,占公司披露2020年上半年营业成本的17.18%,占2020年全年营业成本的9.76%;虚增利润103,934.54元,占公司披露2020年上半年利润总额的3.04%,占2020年全年利润总额绝对值的0.06%。
处罚决定如下:
对中潜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二、对张顺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三、对陈春国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四、对周倩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五、对许伯宁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六、对冯小燕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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