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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关于控股股东承诺相关事项,请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中“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来源:证星董秘互动 2024-04-18 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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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深中华A(000017)04月18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秘,您好,贵公司主打珠宝饰品,为何在黄金大涨时没有跟随呢?贵公司重组事宜是否有进展?谢谢

深中华A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1)珠宝黄金业务为公司主要业务,关于公司经营情况,后续请查阅公司将于4月底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2)2012-2013年重整计划中设定了引入重组方的条件是:净资产评估值不低于20亿元,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当年的净利润不低于2亿元。截止目前公司尚未遴选到合适重组方。如有此方面的重要信息,公司会及时公告的,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公司虽然业绩向好,但是还没有达到证券会要求的分红水平,2024年公司是不是要努力分红,不然会退市?

深中华A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建议。公司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合理利润分配方案,回报广大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万盛实业对公司的业绩利润承诺人民币10,500万元,如果完不成怎么处理?

深中华A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0年12月万胜实业、国晟能源和深中华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5号发布的《关于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根据《合作协议》约定,万胜实业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且万胜实业完成对深中华董事会、监事会调整之次年起未来三年内(即2023年度-2025年度),上市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3,500万元及4,000万元,即累积净利润规模为人民币10,500万元。若深中华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截至任一年度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达不到承诺累计净利润数,则万胜实业应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当年度深中华公司审计报告出具后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深中华公司进行补偿。后续公司也将根据事情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大股东对公司承诺有哪些?

深中华A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控股股东承诺相关事项,请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中“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董秘你好:公司概况中显示,贵公司的黄金珠宝业务主要提供黄金珠宝垂直领域的供应管理与服务,公司对接下游黄金珠宝品牌商,根据其产品需求,进行黄金、钻石采购,然后委托黄金珠宝加工厂进行加工,加工后的产成品经检验合格制作产品证书,并交付给下游客户。请问,你公司在珠宝垂直领域的市场份额占比多少?24年预计削减近6千万的关键交易,是否会对公司营业额有多好影响?

深中华A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1)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后续请查阅公司将于4月底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2)2023年6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下简称“购买股权事项”)。2023年8月7日,公司完成上述购买股权事项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鉴于深圳钻金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钻金森”)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且深圳钻金森持有福州钻金森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钻金森”)100%股权,福州融润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融润”)为深圳钻金森实际控制人关联人持股34%的企业,上述购买股权事项未满12个月,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认定上述购买股权事项满12个月前(即2023年8月-2024年7月),福州钻金森、福州融润为公司关联方,发生的相关交易为关联交易。2024年8月后,福州钻金森、福州融润将不再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请问,新国九条已来,贵公司已6年未分红,2024年是第七年了,今天公司有分红计划吗?

深中华A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建议。公司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合理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董秘您好,前面我说错了,我查了下,贵公司是1992至1994年分红的,1995至2006年11年间示分红,2007年分红一次。2008年至2023年,连续15年都不曾分红转增。2024年也是继续不分红吗?

深中华A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建议。公司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合理利润分配方案,回报广大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新来的大股东对公司业绩承诺有哪些呀?

深中华A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0年12月万胜实业、国晟能源和深中华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5号发布的《关于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根据《合作协议》约定,万胜实业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且万胜实业完成对深中华董事会、监事会调整之次年起未来三年内(即2023年度-2025年度),上市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3,500万元及4,000万元,即累积净利润规模为人民币10,500万元。关于控股股东承诺相关事项,请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中;“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大股东对公司未来规划了什么发展计划吗?

深中华A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可留意公司将于4月底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内容。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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