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易成新能(300080)04月16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开封炭素 2019 年、2021 年、2022 年累计完成 136,865.02 万元,低于 209,017.88万元问题一:既然19-22年累计完成13亿,按照贵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需将净利润的30%进行分红,为何至今未见分红?问题二:既然增发股份收购平煤的增发价为3.47元为何平煤履行业绩承诺补偿回购注销股份为1元,是否存在滥用大股东的支配地位?
易成新能董秘: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问题一:累计完成的13.68亿元利润为下属子公司开封炭素业绩实现情况,子公司业绩不能等同于母公司业绩,也不等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19年至2023年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均为负值,因未满足分红条件而无法分红。公司未来会进一步做好经营管理,提升盈利能力并推动公司长足发展,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在满足分红的条件下积极进行分红,维护股东利益。问题二: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为公司以1元价格,回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持公司股份302,768,990股并注销,按照当时重组价格3.79元/股进行计算,该部分股份价值超过11.47亿元。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履行业绩承诺的行为是国有企业负责任、有担当的体现。谢谢!
投资者:问题二、贵司前期增发9次,成功4次,失败4次,累计增发72.44亿元,前期募集的钱至今未产生收益,10年不分红,上次募资收购承诺的20亿净利润未兑现,此次设计20亿巨额募资是否考虑过中小股民的利益?对收购开封炭素失败谁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对20多个亿而非20元的净利润损失谁承担主要责任?
易成新能董秘: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经审计,开封炭素2019年、2021年、2022年累计完成136,865.02万元,低于业绩承诺值,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将履行业绩承诺补偿,回购注销302,768,990股。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事项后,由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上述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请关注公司2024年3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说明书(申报稿)》。谢谢!
投资者:问题一、《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指出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至今未进行中期分红?三年规划形同虚设,董事会作何解
易成新能董秘: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2022年至2023年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均因未满足分红条件而无法分红。公司未来会进一步做好经营管理,提升盈利能力并推动公司长足发展,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在满足分红的条件下积极进行分红,维护股东利益。谢谢!
投资者:根据贵司发布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收购开封承诺的20亿利润,有多少是拿出来分红的?如果几年前增发承诺的净利润不拿出来分红,严重违反证监会的相关中小股东权利利益,同时上一次增发收购开封业绩都没兑现,这次又是20多亿增发
易成新能董秘: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问题一:累计完成的13.68亿元利润为下属子公司开封炭素业绩实现情况,子公司业绩不能等同于母公司业绩,也不等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19年至2023年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均为负值,因未满足分红条件而无法分红。问题二:经审计,开封炭素2019年、2021年、2022年累计完成136,865.02万元,低于业绩承诺值,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将履行业绩承诺补偿,回购注销302,768,990股。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事项后,由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上述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请关注公司2024年3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说明书(申报稿)》。谢谢!
投资者:公司负极材料是否有用于固态电池?哪几家公司在用?
易成新能董秘: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生产的负极材料适用于锂电池,目前暂不用于固态电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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