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4月11日*ST宋都公开信息显示,杭州幸福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俞建午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公开谴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杭州幸福健控股有限公司、俞建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2024]32号),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幸福健控股有限公司(原名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健控股)、实际控制人俞建午存在未履行承诺的违规行为。2020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预计相互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幸福健控股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拟以存单质押形式提供担保金额为35亿元,拟以信用证保证方式提供担保金额为6亿元。2021年5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解决相关事项计划》的公告称,截至2021年5月26日,公司对幸福健控股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6.3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97%。公司控股股东幸福健控股、实际控制人俞建午承诺最晚于2023年6月30日前有序安排资产变现,最晚于2023年12月31日前,彻底消除与公司之间以存单质押形式的互保情形。根据《警示函》的认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幸福健控股、俞建午未按照公开披露的承诺函履行承诺。根据公司公告,截至2024年3月5日,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存单质押担保余额尚有21.64亿元未解决,前述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9.5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60.72%。
处罚决定如下: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我部拟提请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幸福健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建午予以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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