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3月5日ST鼎龙公开信息显示,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龙学勤、副总经理王小平、刘文康、方树坡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1年1月至9月,鼎龙文化子公司云南中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钛科技)以预付采购款及股权款的名义,将合计6,930万元资金转给鼎龙文化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龙学勤及其关联方使用。截至2021年12月,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龙学勤及关联方已归还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及资金占用费。
处罚决定如下:
对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龙学勤,时任董事、中钛科技董事长方树坡,时任财务总监刘文康,董事会秘书王小平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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