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4件ST阳光城(000671)作为相关当事人的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2)青0103民初3667号之一
- 标题: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审理法院: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 案由: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驳回被告西安绿德置业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被告: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阳光城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 被告:林某某
- 被申请人:西安绿德置业有限公司
- 判决日期:2023年1月28日
案号:(2023)津02民初4号
- 标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天津阳光城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贷款本金579040000元,并支付期内利息21692631.2元、截至2022年12月11日的复利117241.31元、罚息253760元以及自2022年12月12日起至借款本息实际还清之日止按《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的复利、罚息; 二、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有权以被告天津阳光城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抵押物即天津在建建筑物连同整宗土地使用权(具体以相应抵押合同中所附抵押物清单以及相应不动产登记证明记载为准)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按照抵押登记顺序,在上述第一项给付事项范围内优先受偿; 三、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有权对被告天津阳光城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坐落于天津项目地下车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或有偿转让车位使用权等经营方式所产生的全部应收账款(具体以相应的质押合同及相应动产担保登记证明记载为准)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第一项给付事项范围内优先受偿; 四、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有权对被告天津臻墨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天津阳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被告:天津阳光城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被告:天津臻墨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被告: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判决日期:2023年4月7日
案号:(2023)青0103民初3144号
- 标题: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 案由: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西安渊垣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五日内向原告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支付应收账款822316.66元,原告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对应收账款所涉工程项目(陕西区域公司阳光城plus项目门窗工程分包合同)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二、被告西安渊垣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五日内向原告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支付自2022年1月13日起,以应收账款822316.6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为计付标准计算至应收账款清偿完毕之日止的违约金; 三、被告西安渊垣实业有限公司逾期履行本判决第一、二判项中确定的付款义务,原告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有权对被告阳光城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市百顺欣光房地产有限公司90%股权的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 四、被告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某某对本判决第一、二判项确定的被告西安渊垣实业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第三人:福建博泰欣融商贸有限公司
- 被告: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西安渊垣实业有限公司
- 被告:林某某
- 被告:阳光城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 判决日期:2023年7月27日
案号:(2023)青0103民初3144号
- 标题: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审理法院: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 案由: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驳回被告西安渊垣实业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第三人:福建博泰欣融商贸有限公司
- 被告: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阳光城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 被告:西安渊垣实业有限公司
- 被告:林某某
- 判决日期:2023年6月1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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