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2月18日奇德新材公开信息显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饶德生、副总经理陈云峰、财务总监邓艳群、魏国光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口罩、熔喷布生产设备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不及时。对于口罩和熔喷布生产设备,公司于2021年末对有关设备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33.6万元,2022年未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上半年计提减值准备14.7万元,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229.5万元。经查,在公司相关产品生产销售趋势改变的情况下,公司没有对口罩、熔喷布生产设备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也未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减值评估,不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不充分,存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审慎、不及时的问题。2023年10月底,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有关设备资产在2022年末的情况进行了追溯性减值评估。经评估,应于2022年末计提减值准备81.7万元。(二)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不准确。经查,公司将2022年收到的与“技术改造项目、设备事后奖励”相关的政府补助共146万元一次性确认为当期损益,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八条的规定。(三)未准确、完整披露资产受限情况。经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山邦塑精密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邦塑”)于2022年3月将一笔金额2,000万元的大额存单进行质押,于2022年5月将一笔金额1,000万元的结构性存款单进行质押,有关质押情况在2022年半年报、年报“资产权利受限情况”中未进行披露。此外,公司在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中披露,对子公司中山邦塑承担5,000万元额度的担保责任,责任类型为“一般保证”。经查,实际担保责任类型应为“连带责任担保”,信息披露不准确。(四)内部往来的财务核算错误。公司2022年年报中,存在一笔500万元的内部往来款未抵销,导致合并报表层面的应付票据、应收票据余额分别多列500万元。公司2021年年报中,预付账款余额1,258.62万元中有476.24万元属于子公司对子公司的预付款项,同时应付账款余额也存在770.50万元的子公司内部往来款,相关情况造成合并报表层面的预付账款与应付账款的余额存在多列的情况。(五)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2021年年报显示,截止2021年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余额分别为473.08万元、403.22万元、360.2万元、267.26万元及262.15万元。经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广东乐美达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733.02万元,对新会江裕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574.51万元,上述两家公司均未作为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进行披露,2021年年报披露的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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