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2月14日飞凯材料(30039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30 号
- 被处罚当事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飞凯控股为飞凯材料的控股股东,ZHANG JINSHAN 为飞凯控股的实际控 制人、董事,其通过飞凯控股间接持有飞凯材料的股份,是飞凯材料的实际控制 人。ZHANG JINSHAN 与 ZHANG JUSTIN**、ZHANG ALAN**系父子关系, ZHANG JINSHAN 与张艳霞系兄妹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第 166 号)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九项、第十项的规定以及飞凯材料相关公告, 飞凯控股、张艳霞、ZHANG JUSTIN**、ZHANG ALAN**等为一致行动人。截 至 2021 年 9 月 3 日,飞凯控股、张艳霞、ZHANG JUSTIN**、ZHANG ALAN** 等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飞凯材料股份 158,465,763 股,持股比例为 30.70%。 2021 年 9 月 13 日至 2023 年 2 月 21 日期间,由于飞凯控股、张艳霞、ZHANG JUSTIN**、ZHANG ALAN**账户主动减持加之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实施回购 计划等原因,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从 30.70%下降至 23.59%,减少 7.12%。2022 年 6 月 27 日,飞凯控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2,000,000 股,飞凯控股 以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降为 25.42%。 2022 年 6 月 27 日,当飞凯控股相关大宗交易导致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 减少达到 5%时,飞凯控股未依法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且飞凯控股、张艳霞未 停止交易,在此后继续减持飞凯材料股份。2023 年 2 月 22 日,飞凯材料披露《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达到 5%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首次披露了上述事项。在此期间,飞凯控股、张艳霞合计卖出飞 凯材料股份 11,203,658 股,金额为 215,197,426.60 元,违法所得合计 970,870.58 元。其中,飞凯控股卖出 10,730,124 股,金额为 207,018,931.24 元,违法所得 970,870.58 元;张艳霞卖出 473,534 股,金额为 8,178,495.36 元,无违法所得。ZHANG JINSHAN 为飞凯控股的实 际控制人,为上述飞凯控股交易的决策人,是飞凯控股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报告、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飞凯控股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报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给予警告, 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对飞凯控股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报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ZHANG JINSHAN 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二、对飞凯控股、张艳霞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飞凯材料股份的行为给予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 970,870.58 元,并处以 670 万元罚款。其中,对飞凯控股给予警 告,没收违法所得 970,870.58 元,并处以 620 万元罚款;对张艳霞给予警告,并 处以 5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3年12月1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