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2月4日东南网架(00213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综执(秀)罚决﹝2023﹞7083号
- 被处罚当事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根据海口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移送海口新海港滚装码头客运综合枢纽工程项目涉嫌违法违规线索的函》,经查实,你公司于2022年7月在秀英区新海中路西侧实施海口新海港综合交通枢纽(GTC)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金属屋面工程,该工程屋面用热塑性聚烯烃(TPO)防水卷材进行铺设,但你公司采购的TPO防水卷材在进场时仅按照《热塑性聚烯烃(TPO)防水卷材》(GB27789-2011)标准进行最大拉力、最大拉力伸长率、不透水性、低温弯折性一共四项的检验,未按照《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标准进行燃烧性能检验。
- 行政处罚决定:处以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3年12月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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