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2月1日*ST太安(002433)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40号
- 被处罚当事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太安堂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太安堂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柯少彬作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全面直接责任人员”负 责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实施资金占用、财务造假行为,签字保证太安堂2018年至 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对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 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余祥时任太安堂财务总监,知悉并参与财务造假、资金占 用违法行为,签字保证太安堂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焦宝元时任太安堂 副总经理及康爱多总经理,知悉康爱多财务造假、审批康爱多涉资金占用的资金 划转,签字保证太安堂2018年至2020年度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对太安 堂2018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柯少芳时任太安堂常务 副总经理、董事,参与、知悉资金占用违法行为,参与部分太安堂及宏兴制药厂 涉及财务造假方面的业务,签字保证太安堂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 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宋秀清时任太安堂董事,参与、知悉资金占用违法行为,签字保证太安堂2022年半年 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2022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22年半年度报告 存在重大遗漏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谢成松时任太安堂副总经理,参与 部分太安堂涉资金占用的合同洽谈、资金付款审批,签字保证太安堂2018年至 2021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对太安堂2018年至2021年未 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违法行为的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 此外,柯少彬作为太安堂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相关人员实施财务造假、 资金占用,导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未及时披露相关关联交易.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20万元罚 款; 二、对柯少彬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处以20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300万元罚款; 三、对余祥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四、对焦宝元、柯少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五、对宋秀清、谢成松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3年12月1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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