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0月17日*ST庞大公开信息显示,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3年4月25日,你公司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以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6元/股。5月10日,你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回购资金已到位。5月11日,你公司发布《澄清公告》称尚不具备实施回购的条件。5月19日,你公司公告称计划在2023年10月23日内实施并完成回购义务。你公司在未充分论证是否具备实施回购条件的情况下公告回购方案,且短期内相继披露回购资金已到位和不具备实施回购条件等信息,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另外,你公司未按《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4号)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做好持续信息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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