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002671)09月1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董秘,你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4条 “大股东减持…集中竞价交易…连续90日…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股东…集中竞价…减持上市…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限制转让期间届满后十二个月内,减持数量还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五十。”请问:贵公司全部解除控股股东股票限制,如何实现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谢谢!
龙泉股份董秘: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于2020年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94,488,394股,承诺的限售期为36个月,该部分股份将于2023年9月15日限售期届满上市流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是公司依据股东承诺的限售期,所正常进行的解除限售手续办理程序。公司已提示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在股份解除限售后,应继续严格遵守股份变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谢谢!
投资者:董秘,你好!请问贵公司董事长许培峰先生,做出的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措施什么时候公布?已经有相关的方案了吗?时间到期了吗?亦或者公司鉴于目前的状况,有何进一步措施以确保上述事项的解决?
龙泉股份董秘: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实际控制出具的消除同业竞争承诺,目前尚在有效期内。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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