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和佳退公开信息显示,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张晓菁、副总裁王红、龚素明、蔡孟珂、郝镇熙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3年3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显示,2020年度,公司对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虚假融资租赁业务进行了财务记账,从而导致公司虚增2020年收入39,823,742.14元,占2020年营业收入的4.28%,虚减2020年利润5,716,275.28元,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9.14%。2021年度,公司通过虚假融资租赁业务虚增2021年收入62,430,864.78元,占2021年营业收入的8.51%,虚增2021年利润7,054,481.14元,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1.86%。
二、会计差错更正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年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分别调整2021年营业收入9,932.97万元、利润总额17,655.99万元、净利润17,382.06万元,占当期更正前相应指标的比例分别为13.53%、42.84%和44.72%。
处罚决定如下:
对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郝镇熙,时任副董事长蔡孟珂,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晓菁,时任监事龚素明,财务总监王红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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