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董秘互动综合 - 正文

神马股份:公司目前正在准备上市申请文件,具体上市时间请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来源:证星董秘互动 2023-04-07 16:54:1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神马股份(600810)04月0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您好,董秘。贵公司2022年年报分红预案是每股0.13元,远低于股东回报规划承诺的“累计未分配利润的10%”与贵司发布《神马股份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符合,是否违规!麻烦解释一下

神马股份董秘:公司分红回报规划“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累计未分配利润的10%”中的“累计未分配利润”指的是母公司报表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号):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其利润分配以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为依据。合并会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不能作为母公司实际分配利润的依据)。2022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55,592,425.99元(母公司报表),拟派发现金红利135,742,863.62元,比例为15.87%,高于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10%。公司分红回报规划“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中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是指分红归属年度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按照该口径,2022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26,771,613.03元,现金分红比例为31.8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相关规定。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请问公司可转债什么时候上市,谢谢

神马股份董秘:公司目前正在准备上市申请文件,具体上市时间请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公司可转换债券通过批准,即将发行。请问大股东是否会参与配债?配债锁定期是多久?

神马股份董秘:公司控股股东参与了配售。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您好,董秘。贵公司2022年年报分红预案是每股0.13元,远低于股东回报规划承诺的“累计未分配利润的10%”与贵司发布《神马股份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符合,麻烦解释一下

神马股份董秘:公司分红回报规划“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累计未分配利润的10%”中的“累计未分配利润”指的是母公司报表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号):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其利润分配以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为依据。合并会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不能作为母公司实际分配利润的依据)。2022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55,592,425.99元(母公司报表),拟派发现金红利135,742,863.62元,比例为15.87%,高于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10%。公司分红回报规划“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中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是指分红归属年度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按照该口径,2022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26,771,613.03元,现金分红比例为31.8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相关规定。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董秘,你好,根据神马股份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内容写明2022~2024年,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累计未分配利润该10%,并明确指出统计口径为“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根据贵司年报,折算2022年的分红最少为10派3.14元。目前年报预案10派1.3元,明显违反贵司分红回报规划,是不是涉嫌欺诈投资者?

神马股份董秘:公司分红回报规划“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累计未分配利润的10%”中的“累计未分配利润”指的是母公司报表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号):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其利润分配以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为依据。合并会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不能作为母公司实际分配利润的依据)。2022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55,592,425.99元(母公司报表),拟派发现金红利135,742,863.62元,比例为15.87%,高于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10%。公司分红回报规划“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中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是指分红归属年度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按照该口径,2022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26,771,613.03元,现金分红比例为31.8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相关规定。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董秘,您好。关于这次分红,有几个疑问。1.为什么不按股东回报规划里的原则,即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32.72亿来分。而是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8.55亿分?2.那是不是分红想分多少就往母公司放多少利润?3.那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有什么意义呢?

神马股份董秘:公司分红回报规划“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累计未分配利润的10%”中的“累计未分配利润”指的是母公司报表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号):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其利润分配以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为依据。合并会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不能作为母公司实际分配利润的依据)。2022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55,592,425.99元(母公司报表),拟派发现金红利135,742,863.62元,比例为15.87%,高于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10%。公司分红回报规划“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中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是指分红归属年度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按照该口径,2022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26,771,613.03元,现金分红比例为31.8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相关规定。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贵司发布《神马股份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其中第一段第1条提到“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第四段第2条提到“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累计未分配利润的10%”。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总股本1,044,175,874股,未分配利润3,272,155,932.35元,计算得出分配应不低于0.313元/股。然而贵司公布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0.13元/股。麻烦解释一下

神马股份董秘:公司分红回报规划“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累计未分配利润的10%”中的“累计未分配利润”指的是母公司报表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号):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其利润分配以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为依据。合并会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不能作为母公司实际分配利润的依据)。2022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55,592,425.99元(母公司报表),拟派发现金红利135,742,863.62元,比例为15.87%,高于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10%。公司分红回报规划“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中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是指分红归属年度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按照该口径,2022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26,771,613.03元,现金分红比例为31.8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相关规定。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为啥分红方案没有按股东回报规划里的原则-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32.72亿来分。而是不讲武德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8.55亿分

神马股份董秘:公司分红回报规划“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累计未分配利润的10%”中的“累计未分配利润”指的是母公司报表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号):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其利润分配以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为依据。合并会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不能作为母公司实际分配利润的依据)。2022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55,592,425.99元(母公司报表),拟派发现金红利135,742,863.62元,比例为15.87%,高于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10%。公司分红回报规划“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中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是指分红归属年度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按照该口径,2022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26,771,613.03元,现金分红比例为31.8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相关规定。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您好,董秘。贵公司2022年年报分红预案是每股0.13元,远低于股东回报规划承诺的“累计未分配利润的10%”(应在每股0.3元以上)——按照股东回报规划第二条,这个“未分配利润”应是“合并报表”数据而不是“母公司报表”数据。当前预案疑似按母公司报表数据计算的。请问董秘如何理解这个问题?是股东回报规划作废了吗?

神马股份董秘:公司分红回报规划“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累计未分配利润的10%”中的“累计未分配利润”指的是母公司报表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号):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其利润分配以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为依据。合并会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不能作为母公司实际分配利润的依据)。2022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55,592,425.99元(母公司报表),拟派发现金红利135,742,863.62元,比例为15.87%,高于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10%。公司分红回报规划“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中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是指分红归属年度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按照该口径,2022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26,771,613.03元,现金分红比例为31.8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相关规定。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董秘,您好!贵公司在《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明确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累计未分配利润的10%。2022年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3.24元,每股应至少分配0.324元,实际分配0.13元,请问公司不遵守股东分红汇报规划的原因是什么?

神马股份董秘:公司分红回报规划“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累计未分配利润的10%”中的“累计未分配利润”指的是母公司报表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号):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其利润分配以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为依据。合并会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不能作为母公司实际分配利润的依据)。2022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55,592,425.99元(母公司报表),拟派发现金红利135,742,863.62元,比例为15.87%,高于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10%。公司分红回报规划“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中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是指分红归属年度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按照该口径,2022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26,771,613.03元,现金分红比例为31.8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相关规定。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神马股份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写明“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和“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累计未分配利润的10%”。2022年12月31日发布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总股本1,044,175,874股,未分配利润3,272,155,932.35元,计算得出每股未分配利润3.13元。所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应不低于0.313元/股啊!但是公布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0.13元/股,啥原因?

神马股份董秘:公司分红回报规划“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累计未分配利润的10%”中的“累计未分配利润”指的是母公司报表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号):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其利润分配以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为依据。合并会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不能作为母公司实际分配利润的依据)。2022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55,592,425.99元(母公司报表),拟派发现金红利135,742,863.62元,比例为15.87%,高于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10%。公司分红回报规划“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中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是指分红归属年度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按照该口径,2022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26,771,613.03元,现金分红比例为31.8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相关规定。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尊敬的董秘:既然《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号)中规定:“合并会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不能作为母公司实际分配利润的依据”。为何回报规划只提及“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而未明确所指,进而误导投资者。

神马股份董秘:公司分红回报规划“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累计未分配利润的10%”中的“累计未分配利润”指的是母公司报表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号):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其利润分配以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为依据。合并会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不能作为母公司实际分配利润的依据)。2022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55,592,425.99元(母公司报表),拟派发现金红利135,742,863.62元,比例为15.87%,高于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10%。公司分红回报规划“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中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是指分红归属年度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按照该口径,2022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26,771,613.03元,现金分红比例为31.8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相关规定。感谢您的关注。

神马股份2022年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35.59亿元,同比下降0.22%;归母净利润4.27亿元,同比下降79.99%;扣非净利润4.06亿元,同比下降80.64%;其中2022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9.0亿元,同比下降21.01%;单季度归母净利润-8771.4万元,同比下降117.0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9503.97万元,同比下降118.88%;负债率62.07%,投资收益-622.83万元,财务费用2.92亿元,毛利率14.84%。

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1家机构给出评级,增持评级1家。近3个月融资净流出6847.11万,融资余额减少;融券净流入179.05万,融券余额增加。根据近五年财报数据,证券之星估值分析工具显示,神马股份(600810)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财务可能有隐忧,须重点关注的财务指标包括:有息资产负债率、应收账款/利润率。该股好公司指标2.5星,好价格指标4星,综合指标3星。(指标仅供参考,指标范围:0 ~ 5星,最高5星)

神马股份(600810)主营业务:尼龙66浸胶帘子布和尼龙66工业丝的生产和销售。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神马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