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002470)答投资者问
根据《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管理人收到第三期投资款后向上市公司支付金额为286万元。请问至今已一年半了,这286万到底收到了没有?
此次重整是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整,非上市公司重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感谢您的关注。
来源:互动易 答复时间:2026/6/11 15: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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