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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禄电子(301282)答投资者问

董秘您好,能否公布半年度业绩预披露?给股东们一点坚定持有的信心!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业绩预告属于自愿信息披露范畴,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自愿性信息披露应当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利用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不得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纵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前述规定披露信息的,在发生类似事件时,应当按照同一标准予以披露。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互动易     答复时间:2025/7/11 18: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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