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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邦新材(301266)答投资者问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第一季度业绩具备什么条件需要预告

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一季度业绩预告不属于强制性披露信息。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来源:互动易     答复时间:2025/4/29 15: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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