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尔特(002538)答投资者问
请问贵司报案后已经一个月了,公安是否立案?还是双方协商解决?假如公安立案了,后续进展情况?请董秘明确回答,中小股东有知情权
一、关于后续进展情况 经2月18日向宁国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电话核实,宁国大队称经宣城市公安局批准将立案审查期限延长至六十日。 二、关于是否协商的情况 公司报案后,黄席利本人未露面或向公司提供其涉嫌职务侵占的个人银行卡全部流水。但,2024年1月17日、18日、25日、2月5日,已离职两年的公司原总经理金政辉以为黄席利求情、协助公司做黄席利工作、帮助黄席利退赃退赔、公司不应将报案事项公告等为由,突然先后4次密集造访公司,协商报案后续处理事宜,并于2024年2月5日上午提出要求公司撤回报案,声称公司如不撤案,黄席利将举报公司存在其他历史经营不合规行为。公司认为,在公司及年报审计机构未取得涉嫌职务侵占的黄席利个人银行卡完整资金流水前,无法判断涉嫌职务侵占行为发生的完整区间和合计金额,也无法判断对各期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不能简单根据相关嫌疑人所谓自愿退赔的金额(自称愿退赔金额为3000万元)来判断对上市公司的完整影响。此外,如果公司存在其他历史经营不合规问题,欢迎黄席利提供举报线索或直接向有关部门举报,公司将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因此,公司已断然回绝了金政辉提出的撤案要求。 三、公司及董事会在报案后的履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已多次联系先后接报案的宣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宁国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相关接报案负责同志,充分陈述本案立案审查及侦办进度对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如期披露的重要影响以及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重大影响,恳请他们尽快推进立案审查工作。根据公司报案时提交的黄席利本人的自认尽快完整还原案件事实,锁定全部犯罪嫌疑人。公司董事会亦先后向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汇报公司自查及报案的详细情况及最新进展。公司为本次报案聘请了专项法律顾问,专项法律顾问先后以个人名义于2月2日、2月18日致电安徽省营商环境热线宣城分线,要求营商环境办公室督促宁国公安局经侦大队加快案件立案审查进度,符合立案条件的尽快立案侦查,以减少对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如期披露的影响。以上情况,请广大投资者知悉。 在报案并发布相关公告后,公司及董事会遭受到了多方的压力甚至是威胁,但考虑到黄席利虽已明确承认其存在职务侵占事实并供称其受到其多名上层领导的指使,但其始终拒绝提供涉嫌职务侵占的个人卡的完整流水,公司及年审机构在无法获知完整流水的前提下,无法简单根据所谓自愿退赔的金额判断公司的全部损失金额,因此拒绝了嫌疑人方面提出的撤案要求。公司及董事会将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敦请并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尽快完成立案审查,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鉴于黄席利已在与公司聘请的专项法律顾问的谈话中,明确承认了其存在职务侵占行为并系共同犯罪,即使宁国市公安局最终依据其立案审查结论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司也将继续向上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中国证监会等寻求救济。公司董事会坚信,在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的背景下,在中国证监会大力推动解决制约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的号召下,在安徽省委省政府聚焦创建一流营商环境与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切实行动下,尽管面临重重压力和挑战,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最终也必将得到有效维护。恳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谢谢!
来源:互动易 答复时间:2024/2/19 1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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