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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百货(600712)答投资者问

董秘你好,桂0102民初2534号《民事判决书》1.被告向原告支付租金9,574,943.48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2,755,429元;3.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支付租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以9,574,943.48元为基数,自2024年10月30日至上述第一项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按4.03%/年计付);4.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179,000元。请问这笔判决对方有没有支付给咱们公司?谢谢

您好。根据判决确定的被告应履行义务,目前未收到被告向我公司支付款项。如被告不履行,我公司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到账时间需视法院执行情况确定,感谢您的关注。

来源:e互动     答复时间:2025/7/25 16: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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