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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提案门槛要“降”,行权通道更要“畅”

新《公司法》将股东临时提案持股门槛降至1%,至今已一年有余,然而门槛下降并未明显激活中小股东的提案热情。中小股东提案少,并非投资者没有诉求。近两年多场上市公司股东会上,关联交易、股权激励、修订规则等方案遭遇中小股东高票反对,部分议案在大股东回避表决后直接被否决。这说明,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利益分配有着清晰判断,参与公司治理的意愿持续高涨。可现实是,很多中小股东的合理诉求难以转化为正式提案,制度供给与实际行权之间仍存在落差。行权成本高是第一道现实门槛。股东行使临时提案权,需单独或合计持有1%股份。对于分散股东而言,想要联合凑齐这一持股比例,会面临股东信息隔离、联络渠道匮乏等难题,且自发联合的时间成本、沟通成本高昂。即便凑够持股条件,相关提案还需要具备清晰议题、可付诸表决的决议事项。普通投资者大多不熟悉相关规则,又缺少专业中介力量支持,不少提案因为格式、文本等形式瑕疵,直接被董事会挡在股东会之外。(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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