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凌医药公告,于2025年12月18日,买方与卖方订立补充协议,以修订买卖协议中代价的支付条款。买方须向卖方支付代价人民币1.16亿元(按1.00港元兑人民币0.94元的汇率换算相当于约123,638,256港元)的方式已修订如下:出售销售股份的总代价为人民币1.16亿元,须由买方以向各卖方配发及发行载列于附表I中各自名称相应的入账列作缴足的代价股份的方式予以支付。买方须促使本公司于便携式数位X光诊断机器人系统在浙江省食品药物管理局成功注册及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以及于交割后30天内,按比例向各卖方配发100%的代价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