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股市直击 - 正文

丽尚国潮:收到甘肃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丽尚国潮公告,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收到甘肃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叶茂、吴小波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间接控股股东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部分人员在公司OA系统中开设账号,超越权限参与审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甘肃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叶茂、吴小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丽尚国潮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