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公告,2024年11月22日,李桃元与万达控股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李桃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拟分两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154.48万股(其中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的最终股份数量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转让方持有的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25%)转让给万达控股集团,同日,李桃元与万达控股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自第一期标的股份在中证登过户登记完成第二笔股权受让款支付完毕之日,李桃元将其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后剩余持有的3693.40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以及表决权委托期间后续新增持有的上市公司的全部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不可变更、无条件、唯一、排他、无偿的全权委托给万达控股集团行使,委托期限为4年。通过上述安排,万达控股集团将控制上市公司股份4924.53万股所对应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91%,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27.29%。万达控股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尚吉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