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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占用资金导致红太阳涉嫌违规受调查 投资者索赔预登记启动

来源:和讯网 2020-07-10 15: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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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7日,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红太阳,证券代码:000525)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20年4月30日,红太阳披露《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等公告,自曝公司的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出现流动性危机,从而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用于归还其融资借款及利息、流动资金周转等。截至2020年4月29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红太阳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12.56亿元。

红太阳最新公告的立案调查通知书,并未明确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具体事由。

证券维权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认为红太阳遭立案调查很可能与控股股东(含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却没有合法履行信批义务有关,具体原因还有待于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自红太阳4月30日曝出违规占用资金以来至2020年7月8日,2个多个月时间,红太阳公司的股价涨跌幅达―21.71%。结合红太阳公司涉嫌违规事实及相关公告,受损投资者有权主张索赔。

臧小丽律师认为,有望获赔的投资者范围是:凡在2020年4月29日前买入红太阳股票(000525),且在2020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红太阳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最终可索赔范围以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为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参加索赔预先登记。待证监会立案调查程序结束,出具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投资者可依法起诉索赔。

红太阳投资者参加索赔应当准备的材料

1、买卖红太阳(000525)股票的对账单原件。

打印对账单注意事项:对帐单原件上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从首笔买入开始打印,一直打到最后一笔卖出。未卖出者对账单要打到现在,并需打出股东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上有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对账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首先将免费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的,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

附:红太阳投资者维权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手机:135 2082 9251(可加微信)

(责任编辑:彭立睿 HF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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