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6 月 23日丨兰州民百(600738.SH)公布,公司的控股股东红楼集团有限公司(“红楼集团”)与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元明控股”)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
根据拟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同意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依法将其持有的公司154,692,895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协议转让给元明控股。
同时,双方约定,在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后,红楼集团将所持有的公司7726.9101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99%)所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为元明控股行使;红楼集团将永久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公司203,425,707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6.30%)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
此次交易前,控股股东红楼集团持有公司435,387,70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6.29%。朱宝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此次交易完成后,元明控股成为上市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即公司的控股股东,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6月24日开市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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