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6 月 16日丨泰达股份(000652.SZ)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发改办外资备[2020]371号,“登记证明”)。国家发改委对公司拟境外发行美元债券的备案登记批复额度为不超过3亿美元(等值)境外债券,外债规模和登记证明自登记之日起有效期1年,过期自动失效。公司凭该证明按规定办理外债外汇和回流结汇等相关手续。债券发行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司向国家发改委报送发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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