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5月25日丨*ST信通(600289.SH)公布,近日,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亿阳集团”)发布《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万怡投资)》(以下简称“变更重整草案”)表决结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控股股东破产重整事项概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哈尔滨中院”)根据公司的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亿阳集团”或“控股股东”)的申请,于2019年3月21日裁定受理亿阳集团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19年3月22日指定黑龙江新时达律师事务所担任亿阳集团管理人(以下简称“亿阳集团管理人”)。亿阳集团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表决。因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哈尔滨中院定于2020年2月26日组织对亿阳集团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二次表决。
2020年2月29日,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华图方案)》。上述亿阳集团破产重整相关事项公司已进行了披露。
变更重整草案投票表决情况:
原重整投资人上海华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未能如期完成投资义务,经亿阳集团债权人会议决议,2020年5月20日对亿阳集团变更重整草案进行表决。
亿阳集团变更重整草案表决结果为:1、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2、普通债权组表决未通过;3、出资人组表决通过。
因部分表决组未通过亿阳集团变更重整草案,根据《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相关规定,亿阳集团已向哈尔滨中院提出申请,请求哈尔滨中院批准该变更重整草案并终止亿阳集团重整程序。
截止公告日,尚未收到法院的裁定结果。
变更重整草案重要内容提示:
1、新重整投资人向亿阳集团投资10亿元(其中3亿元现金,7亿元资产),另外向亿阳集团提供为期三年的借款人民币2亿元支持重整后企业发展,2亿元现金的借款,仅用于亿阳集团的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三年,借款利率按照LPR执行。
2、新重整投资人于2020年5月20日前向亿阳集团支付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变更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且获得法院批准新重整计划三日内,向管理人账户支付人民币9000万元现金;在法院裁定送达后60日内亿阳信通未被暂停上市的前提下,再次向亿阳集团支付人民币1.6亿元现金。
3、2020年6月30日前,新重整投资人启动7亿元资产用于解决亿阳信通资金被占用等问题。
4、债务人或管理人收到3亿元之日起7日内,债务人开始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保证新重整投资人在重整计划实施完毕后,成为重整后亿阳集团实际控制人,持有亿阳集团51%股权的股东。
经确认,截至公告日,亿阳集团管理人已经收到5000万元(保证金),新重整投资人另有9000万元已经存至亿阳集团债权人主席单位阜新银行指定账户,专项用于支付亿阳集团重整计划投资款。
公司仅对已获知的亿阳集团变更重整计划草案投票表决结果进行披露,最终重整裁定结果以哈尔滨中院的裁定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亿阳集团破产重整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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