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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极信息控股股东股权冻结未及时披露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何玉晓 2020-05-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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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极信息(300324)近期公告,控股股东所持100%旋极信息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值得关注的是,三次司法冻结均发生在2019年,而公司并未及时披露冻结情况。

根据旋极信息今年5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陈江涛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截至公告披露日,陈江涛直接持有57099.55万股,其累计司法冻结股份占其持股的100%,占旋极信息总股本的32.57%;累计轮候冻结股份11952万股,占其持股的20.93%,占旋极信息总股本的6.82%。

具体到冻结日期,公告显示,陈江涛持股被司法冻结的日期依次为2019年8月28日、2019年12月17日、2019年12月24日(见图),其中,2019年12月17日冻结比例最大,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90.67%。而在上述股权冻结发生时,旋极信息并未就上述冻结情况进行公告。

冻结原因主要源于此前的一次重组。2016年,旋极信息实施发行股份收购泰豪智能100%股权的重组交易,为筹集重组所需现金,陈江涛发起设立北京汇达高新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下称“汇达基金”)、新余京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新余京达”)作为并购基金,其中陈江涛是汇达高新和新余京达的劣后级,金色木棉是汇达高新中间级,银河金汇是新余京达优先级。陈江涛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金色木棉及银河金汇的预期收益,为此,金色木棉和银河金汇向法院申请资产保全并提起诉讼。

今年以来,已有部分公司因大股东股权冻结未及时披露遭到监管。如今年2月,奥马电器因股东及实控人股份冻结未及时公告收深交所监管函,联络互动因股东股权遭冻结未及时披露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二者均是股东股权去年被冻结,公司今年才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6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持有、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立即通知公司并配合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一)相关股东持有、控制的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或者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第5.1.6条:“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及时性原则进行信息披露,不得延迟披露,不得有意选择披露时点强化或者淡化信息披露效果,造成实际上的不公平。”

去年控股股东股份全部冻结,为何今年才公告?是否信披违规?带着上述疑问,大众证券报记者昨日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旋极信息,公司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士表示公司是否违规由有关部门决定。 记者 何玉晓

司法冻结时间均发生在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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