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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入主新纶科技实控人委托22%表决权深交所:本次表决权委托是否实质构成股份转让

来源:和讯网 2020-05-19 16: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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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贝网 5月19日消息,新纶科技(002341)近日发布公告表示银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委托及/或受让股份、参与定增、二级市场增持等方式取得公司控制权,银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和侯毅提供财务支持。侯毅将其所持有的公占公司总股本的22.35%的表决权全部委托至银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行使。深交所对此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本次表决权委托是否实质构成股份转让。

5月17日晚间,新纶科技发布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控股股东、实控人侯毅与银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银川金控)签署协议,银川金控获得公司控股权,条件是,向公司及侯毅进行资金驰援。

根据新纶科技发布的权益变动公告,侯毅与银川金控签署了《合作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双方同意,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方式,银川金控以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委托及或受让股份、参与定增、二级市场增持等方式取得公司控制权,银川金控向公司和侯毅提供财务支持。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条款,侯毅将其所持全部股份约2.5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5%)的表决权全部委托至银川金控行使。

财务支持的具体内容为,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银川金控负责协调新纶科技的融资,使其获得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的新增贷款不低于3亿元。银川金控纾困侯毅额措施为,预付12.5亿元作为受让侯毅转让新纶科技股权的转让款,转让的股权数量不低于1.15亿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

对于本次合作,深交所于今日下发关注函。要求新纶科技结合表决权委托、银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侯毅提供财务支持等事项,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详细说明侯毅与银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

同时结合侯毅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份性质、限售及质押冻结情况、承诺事项以及立案调查影响等,说明本次表决权委托是否实质构成股份转让,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违反股份限售、减持相关规定及承诺。

此外,深交所还在关注函中要求新纶科技明确说明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归属情况;说明本次表决权委托对公司经营稳定性的影响。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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